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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二届检察听证员选任大会
时间:2026-10-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全面推进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持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2026年10月20日上午,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二届检察听证员选任大会,党组书记、检察长乐新义出席并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卢瑜珺主持,新任检察听证员和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各部门代表参加。


会上宣读了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届检察听证员选任决定,院班子成员为检察听证员代表颁发证书。经拟定计划、报名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拟任公示等选任程序,来自法律、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的8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骨干及乡镇、街道办基层工作者受聘为检察听证员。





乐新义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自觉引入外部监督的重要途径,听证员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听证职责,践行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听证员要怀揣“同理心”,站在当事人视角理解其诉求;秉持“专业心”,将所学所长转化为可操作的意见;坚守“公正心”,守住法律底线,让每份听证意见都经得起检验。

乐新义检察长强调,听证员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检察工作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联络员”、法治教育的“讲解员”,以听证解心结、以听证促治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乐新义检察长要求,听证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回避要求,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信息严格保密,与听证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及时提出回避申请。要严守廉洁底线,不得利用听证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按时参加听证活动,认真准备、积极履职,以严谨务实的作风履职尽责,维护检察听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后,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了第二届检察听证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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