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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
温暖同行
近日,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对接,上门帮扶,纾解其家庭生活困境,以有温度的司法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充分彰显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2025年11月的一天,艾某某(化名)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为躲避犯罪嫌疑人邓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冲入非机动车道后侧翻起火。事故发生后邓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艾某某被送医抢救,其伤情经鉴定为重伤一级。经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邓某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艾某某不负本次事故责任。
司法办案不止于惩恶,也在于暖心护民。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办理艾某某交通肇事案审查逮捕阶段,敏锐注意到被害人艾某某的家庭因案陷入了困境,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将救助线索移送第六检察部。
第六检察部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考虑到艾某某受伤情况,秉持“应救尽救”原则,主动联系艾某某家属,在宣讲司法救助政策时,全面细心地指导艾某某家属准备救助申请材料。
了解到案件发生后,艾某某因身体多处烧伤,入院治疗八十余天,其间进行四次植皮手术,已花费医疗费五十余万元,高额的医疗费用让其家庭陷入困境。
为最大限度帮助艾某某解决当前困难,我院在受理救助申请的同时为其开辟救助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上门核查,在确认艾某某符合救助条件后,迅速完成救助金审批、发放工作,将救助关口前移,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救助”,有效缓解了艾某某家庭的医疗压力和生活困难。
下一步,临川区人民检察将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扎实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更加主动、全面排查救助线索,落实多元救助帮扶,做优、做实司法救助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