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丨 检察动态 丨 检察新闻 丨 理论研讨 丨 以案说法 丨 媒体播报 丨 检察风采 丨 公开听证
村、镇、社区的小卖部、超市本是服务群众日常消费的便民场所,多数经营者都秉持诚信守法的理念经营。然而有的经营者却打起了“歪主意”,将赌博机摆进店内非法牟利,自以为只是帮点小忙赚点小钱,不会有什么风险。殊不知这种行为早已触碰刑事红线,最终不仅影响店内正经生意,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实在是得不偿失。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20日,公安机关收到线索后对抚州市临川区某食品超市开展检查,当场查获一台疑似赌博机,并依法将超市经营者吴某带回调查。
许多小店经营者都存在认知误区,认为赌博机只要并非本人所有,仅提供经营场地、收取场地费或少量分成,就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事实上,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场地、资金结算、日常管理等便利条件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经营者应当以案为鉴,严守合法经营底线,坚决拒绝各类赌博设备进店,切莫因蝇头小利而置法律于不顾,最终落得生意受损、身陷囹圄的下场。
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切勿抱有“娱乐消遣”的心态参与各类赌博机投注。此类赌博设备往往可通过后台调控赔率,看似有输有赢,实则久玩必输,且参与赌博本身也属于违法行为。如发现身边有摆放赌博机等涉赌违法活动,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社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