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

首页  丨   检察动态  丨  检察新闻  丨  理论研讨  丨  以案说法  丨  媒体播报  丨  检察风采  丨  公开听证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扫黑除恶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友情链接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小卖部摆赌博机 贪小利落法网
时间:2026-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小卖部摆赌博机 贪小利落法网




村、镇、社区的小卖部、超市本是服务群众日常消费的便民场所,多数经营者都秉持诚信守法的理念经营。然而有的经营者却打起了“歪主意”,将赌博机摆进店内非法牟利,自以为只是帮点小忙赚点小钱,不会有什么风险。殊不知这种行为早已触碰刑事红线,最终不仅影响店内正经生意,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实在是得不偿失。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20日,公安机关收到线索后对抚州市临川区某食品超市开展检查,当场查获一台疑似赌博机,并依法将超市经营者吴某带回调查。

经查,2025年1月该超市原经营者周某(吴某女婿)经营期间,设备提供者谭某将该赌博机放置于店内,约定每月支付周某场地费500元。后周某赴外地务工,超市由吴某接手经营,吴某与谭某商议将固定场地费变更为赌博机利润五五分成。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期间,吴某负责店内赌博机的日常管理,并为参赌人员提供“下分”服务,即将赌博机内的积分兑换为现金。其间,该赌博机累计接收赌资共计69750元,吴某个人非法获利共计6530元。

2026年8月21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吴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吴某伙同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接受赌资投注共计6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6年9月21日,法院经审理,依法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对吴某违法所得人民币653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许多小店经营者都存在认知误区,认为赌博机只要并非本人所有,仅提供经营场地、收取场地费或少量分成,就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事实上,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场地、资金结算、日常管理等便利条件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经营者应当以案为鉴,严守合法经营底线,坚决拒绝各类赌博设备进店,切莫因蝇头小利而置法律于不顾,最终落得生意受损、身陷囹圄的下场。

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切勿抱有“娱乐消遣”的心态参与各类赌博机投注。此类赌博设备往往可通过后台调控赔率,看似有输有赢,实则久玩必输,且参与赌博本身也属于违法行为。如发现身边有摆放赌博机等涉赌违法活动,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社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ND-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