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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出新招,警惕U币的千层套路
时间:2025-01-22  作者:万晨沁  新闻来源:  【字号: | |


U币(USDT)又叫泰达币,本质上是一种虚拟货币,因为其价值较为稳定,具有匿名性和隐蔽性,便成为一些诈骗等犯罪团伙用来洗钱的工具。

基本案情

邓某于2021年开始接触虚拟货币,他虽然认识到交易虚拟货币存在较大的风险,极容易收到对方打来的黑钱,而这些黑钱往往来源于电信诈骗等犯罪团伙的赃款,但在高收益、高回报的诱惑下,2023年5月,他主动找到艾某、付某一起参与U币交易活动,在这一过程中,邓某通过使用艾某、付某提供的银行卡来转移被用于U币交易的不法资金,这其中涉及到被害人资金高达13万余元。艾某、付某已于2023年9月投案自首,邓某于2024年8月被抓获归案。
近期,检察机关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邓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陈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提供银行卡的艾某、付某两人,已于2024年1月被法院以同样的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切勿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一旦被他人用于出售虚拟货币极有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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