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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面临生活费短缺的情形,都想着找个副业来赚生活费,这些确实是人之常情。但是由于法律知识了解不全面,极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有可能涉嫌诈骗。
轻轻松松打电话,坐等有钱花
小高本来是一个开心快乐的高中学生,生活费不够用也会想着做些劳动兼职。2023年3月的一天从朋友那边知道有打电话赚钱的工作,只要有两部手机,接打电话就能实现时薪300元,小高觉得收入可观,就开始了工作,具体的工作就是用两个手机,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QQ)与“客服”联系,一部手机根据“客服”的提示拨打电话,实现语音中转,“客服”可以直接与电话接听人对话。
误以为是兼职,实则是诈骗
小高在拨打完电话后,就听着“客服”用“快递丢失”“商品理赔”“学校采购”等话术与陌生人沟通。虽然感觉“客服”是在骗人,但自己能按时按量收到报酬,让其感到来钱快而且简单,何况自己可没有骗人,连话都没说,心存侥幸的小高并没有放弃这份兼职。因为要求做满八小时才能发工资,小高怀着高时薪的期待接连工作了3天,但是除了得到客服100元红包充话费外,当初承诺的工资都没有兑现,所谓的“客服”也联系不上了。
与此同时,九江的邵女士也发觉被骗报了警。她之前接到小高的电话,电话另一头的人自称自己是淘宝店主,需要在邵女士家订购大额商品,邵女士被大额订单诱惑,警觉度下降,按照对方的要求为其垫资2万元购买其他商品,在对方要求第二次垫资时发觉不对,赶紧报了警。随着被害人报警,公安机关立案,这起“手机口”诈骗案件终于浮出水面。
什么是“手机口”诈骗
“手机口”是两部手机通过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诈骗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不特定受害人电话,进行语音中转,使得双方可以直接对话,又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诈骗团伙通过社交媒体、网络渠道发布“轻松赚钱”“工资日结”等虚假广告,诱惑小高,利用“手机口”帮助实施诈骗。
检察履职,护航学子继续前行
在接到公安的询问电话,小高才意识到自己实施了诈骗帮助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在母亲的陪同下前往公安局自首。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详细审阅了案件材料,传唤了小高了解全面情况,确定小高明知他人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仍然通过自己的手机帮助诈骗人员与被害人通话,进而实施诈骗行为,造成他人钱款损失,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小高现在是高三学生,即将参与高考开启人生新篇章,检察官积极联系被害人,推动小高的母亲对被害人邵女士赔偿损失,邵女士了解到小高情况后,收下了赔偿,同时出具谅解书对小高进行了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宽处理。
最后,承办检察官结合小高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对小高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在宣读不起诉决定书时,小高也带了他手写的忏悔书,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