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诈骗案提起公诉,刘某某以可帮助办理成人高考升学,保证免试入学等事宜先后诈骗他人3万余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21年7月,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刘某某诈骗案。经审理查明,刘某某原本从事成人教育相关工作,2019年初至2020年上半年,刘某某沉迷于网络游戏,为游戏花费,其利用老学员的信任,托老学员为其介绍学员,并谎称自己有能力为学员办理免试入学的成人本科,可以提升学历,缴纳报名费和学费后几个月内就可在学信网中查到学员信息等,向9名被害人收取报名费及学费3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犯罪数额较大。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及赔偿被害人损失,7月30日,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将本案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出了确定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面对层出不穷的诈骗手段,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轻信“交费包录取”、“不用上课考试直接领取毕业证”等虚假招生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为加强法律咨询建设,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坚决打击遏制诈骗犯罪活动,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反诈骗专项活动,积极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讲虚假学历提升、网络贷款、刷单返利、“杀猪盘”等十余种新型诈骗类型的危害及预防维权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