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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区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我区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服务临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积极履行检察职能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区检察院第一时间统筹疫情防控和依法履职,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共同出台《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从重从快办理涉疫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口罩等防疫物资诈骗案2件,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件,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3人、提起公诉3人;针对某超市销售“三无”口罩情况,发出检察建议1份;立案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1件。运用网上受案、视频接访、远程提讯等办案方式,确保疫情期间检察工作“不掉线”。着力维护防疫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涉疫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案,安排检察人员进社区疫情防控值班1518人次

依法平等保护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把保企业作为服务“六稳”“六保”的重点,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3人。把少捕慎诉理念贯穿到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办理中,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和重要经营管理岗位人员依法不批捕1人,不起诉12,防止“构罪即捕”“构罪即诉”。区检察院对认罪认罚并补植复绿的民企负责人非法占用农用地依法作出不诉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非公企业维权典型案例。加强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力度,与区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协调机制的意见》,制定服务和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7条措施办结非公企业诉求10件,走访非公企业39次,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宣讲等服务16次,区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的做法被学习强国刊发。

持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社会风险,依法审查起诉集资诈骗犯罪2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人,起诉组织传销等涉众型犯罪2人。积极融入和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起诉恶意欠薪犯罪3;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依法为5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2万元挂点帮扶的龙溪镇山下村争取帮扶资金3万元、环境整治项目资金8万元。积极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非法采矿、非法排污、盗伐滥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33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订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协议5份,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费311.29万元。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市、区两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件6人,已起诉5件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1人,先后起诉抚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熊金华受贿案、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局长邓长明受贿案、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丁文受贿、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副县级干部夏斯峰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加强与监委、法院的工作衔接,落实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形成反腐败合力,派员提前介入监委办理职务犯罪6件,就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等提出意见建议6次。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初查工作,共初查线索33人。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检察办案中积极助临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推进“六清”行动,科学谋划“六建”工作,确保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31件47人,批准逮捕36件55人;受理移送起诉11件64人,起诉8件19查发现移送“保护伞”“关系网”线索2条起诉“保护伞”犯罪1人提出处理涉案财物意见2条,发出检察建议44份,监督处置涉黑涉恶资产5750万元。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关于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的规定》,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5件次,确保了所有涉黑恶案件均在1个月内审结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5月,区检察院被评“抚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单位”。

将心比心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树立办信接访也是办民生的理念,积极推行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办理信、访、网、电群众诉求103件,同比上升3%。严格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来信来访全部录入网上信息系统,并依法按时办理答复。落实检察长轮值接访、预约接访、带案访等接访机制。部署开信访积案清理专项行动,邀请律师参与化解5件,化解信访积案1件。

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最大限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批准逮涉罪未成年31人,不批准逮捕19人,不捕率38%;不起诉16人,不诉率33.3%;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对主观恶性深、犯罪后果严重的绝不纵容。大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力度,联合公安、民政、文教等13部门制定临川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体系暂行办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管理办法》,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依法起诉性侵、伤害未成年人的犯罪8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27人次,心理测试、心理辅导18人次,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

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理。为促进犯罪嫌疑人弃恶向善,减少社会对抗,将是否认罪认罚作为判断社会危险性的重要因素,对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分别不批准逮捕12人、不起诉73人,依法提出缓刑、管制、单处罚金刑等轻缓刑量刑建议114人。高度重视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促成7名犯罪嫌疑人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积极发挥检察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地位,共对刑事犯罪52266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4.2%全面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全年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比率达79.4%,法院采纳率98.4%。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检察官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等以案释法活动,开展普法宣讲10余次,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中提质增效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411590人,人数同比下降10.5 %;提起公诉518件697人,人数同比下降35%。起诉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137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136人,“黄赌毒”犯罪174人。在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严格把关,监督立案2人、撤案4人,纠正漏捕4人、漏诉8人,提出抗诉2件,确保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强化刑事执行同步监督。依法监督社区矫正工作,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1件;监督暂予监外执行案24件23人;监督强制医疗案99人,向办案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件。

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稳步发展。严把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质量,共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受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以专项促办案,重点开展终结本次执行专项活动,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6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主动释法说理,同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切实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公益诉讼检察扩容增量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改革办案数量稳步提升,全年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着力守护绿水青山。开展“守护鄱阳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联合区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关于推行“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开展“推进依法植树造林”专项监督活动,共向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5件。着力保障舌尖安全。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云山镇饮用水进行检测,发出检察建议2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园食堂安全检查,发出检察建议2件。着力保护国有资产。开展在押人员冒领社会保险待遇专项清查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督促收回养老金12.995万元、医保基金6.449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件,公安机关立案1件;开展人防易地建设费专项追缴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督促追缴259.13万元。

四、守初心、担使命,在找差距、抓落实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立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检察干警在学思践悟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1218人次向区委报告重大事项14次。着力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后续工作,持之以恒巩固教育成果。坚持以党章党规为标准,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把政治原则和规矩立起来。先后举办“庆五一·战疫情”诗歌朗诵比赛、“庆七一·心中的歌儿献给党”文艺汇演、组织拍摄“迎国庆·献礼祖国”微视频、集体观看抗美援朝纪录片《冰血长津湖》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两个责任,不断强化警示教育和作风整治,使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为抓手,着力推动“依法用权观念淡薄、纪律规矩缺乏敬畏“责任心缺失、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专项整治,共梳理9个方面22个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过问、插手和干预检察办案情况12人次。强化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院领导约谈检察人员159人次。

提升专业能力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注重解决“本领恐慌”问题,开展全领域岗位练兵、多层次业务竞赛,组织参加省级以上专题培训班34人次,充分利用《中国检察教育培训学院》《检答网》等网络平台学习814人次,组织员额检察“三纲两书”竞赛、书记员技能竞赛、庭审观摩、法条解读、案例评析、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39次,积极营造检察人员“比学赶超”浓厚氛围2名同志经过激烈角逐获得第六届江西省公诉业务竞赛“全省公诉标兵”和“全省公诉能手”荣誉称号,获奖人数位列全省100个基层院第1名

深化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在市委、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关心、帮助下,遴选2名员额检察官,晋升三级高级检察官1名、四级高级检察官5名,提拔重用3名检察官进入院领导班子,优化了班子年龄和知识结构。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规定,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539件,占比16.6%。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引导检察官以求极致精神提高办案质效。

五、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中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始终坚持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重点汇报服务非公经济工作,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认真听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10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检务活动46人次,主动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8次。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妇联、团委、关工委及群众代表公开听证12次,不公开听证2次。加强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设,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条、案件程序性信息1052条、法律文书578份。自觉接受舆论监督,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检察动态信息300条,让更多检察新故事、好声音传入人民心田,接受群众评判,临川检察微信公众号入围江西政法类微信影响力排行榜2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近距离了解检察、监督检察。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临川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区、区政府真心关爱、大力支持检察工作,帮助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各位代表委员精准洞察问题,主动建言献策,惠以真知灼见。我们深受鼓舞、深感鞭策!在此,我代表临川区检察院和全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临川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服务保障临川高质量发展和法治体系建设中,检察工作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影响力还不够突出;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还存在短板,检察产品供给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司法需求一定的差距具有临川特色的检察工作还不够突出;司法体制改革效能尚未充分释放,基层配套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活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我们将紧盯问题不放,着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临川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在努力服务保障临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临川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优举措服务发展大局,担当检察职责使命。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着眼点,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实做细,把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融入、具体落实到检察工作中。着眼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持续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涉民营企业各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持续推动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促进提升金融监管法治化水平。围绕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建立健全诉前生态修复从轻处罚机制。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斗争。

二是以更大力度建设平安临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扫黑恶常态化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坚决持续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决不允许任何黑恶势力做大成势。突出打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套路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领域涉众型犯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引领作用和检察建议的督促、纠违功能,提升平安临川建设水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网格+检察升级版,持续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升检察环节社会治理能力,助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临川。

三是以更新理念强化履职自觉,增强法律监督效能坚持用客观公正统领检察理念的转变和落实,着力纠正粗放型办案,推动从片面追求办案数量向“量质双升”转变。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和社会效能,更好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推进民事诉讼精准监督,突出强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等为抓手,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是以更高标准建设检察队伍,提升监督履职能力。坚决把“两个维护”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的“十一个坚持”落到实处,通过强化政治建设推动更优检察履职,努力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倒逼检察官提升素能。自觉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促使检察干警强化自我提升、自我约束、自我净化,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临川检察队伍,真正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

各位代表,逐梦新时代,启航新征程。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临川检察人践行初心使命矢志不渝的追求。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要求,以忠诚履职的检察担当,戮力同心,真抓实干,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临川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的发展答卷迎庆党的百年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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