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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1月22日在抚州市临川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衷建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转作风、做民事、促稳定、保发展”工作总部署,牢牢把握法律监督定位,切实强化检察政治担当,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平安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与服务。

  一、扎实推进平安临川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积极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32件773人,件数同比上升8.6%;提起公诉693件1036人,件数同比上升5.6%。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先后指派3名员额检察官参与办理宜黄县“7.12”专案;经指定管辖,依法审查起诉乐安县元、元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件,目前受理第一批39名犯罪嫌疑人,共涉嫌罪名11项。严厉打击“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共批准逮捕以张、黄为首的犯罪集团28人。目前,我院分别以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依法起诉9人。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势力犯罪18件62人,受理审查起诉16件106人,经审查认定,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16件57人,已起诉10件32人。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治安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等影响身心健康与家庭和睦的犯罪,批准逮捕“盗抢骗”犯罪154件208人,起诉188件260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95件138人,起诉156件262人。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着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批准逮捕涉枪涉爆犯罪3件3人,起诉12件12人。依法严格审查虽未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捕诉案件,批准逮捕聚众斗殴犯罪14件34人,起诉7件16人,批准逮捕寻衅滋事犯罪57件107人,起诉38件78人。

  准确适用从宽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决定不批准逮捕81件14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以及真诚悔罪、积极赔偿,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84件107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10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分别作出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联合临川一中心理辅导室,对拟作出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聊天谈心、性格测试和心理疏导,并将辅导效果作为不捕不诉决定的参考依据,共开展心理辅导和跟踪帮教33人次。

  积极创新纠纷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精心打造12309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共接待和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81件93人次,其中检察长接访24件28人。对重大敏感复杂的涉法涉诉案件,及时主动与相关办案部门沟通衔接,拟定风险预警和处置方案,必要时启动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邀请政协代表、执业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纠纷2件4人。建立“救助+帮扶”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党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及家属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2018年5月,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贫困户张某某申请救助金6.2万元。

  二、主动投入“三大攻坚战”,切实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围绕区委重大战略部署,综合运用检察手段,为建设美丽幸福大临川保驾护航。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突出打击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共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犯罪 6件17人,起诉2件14人,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4件18人,起诉7件12人;批准逮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1件 1人,起诉 6件15人。严厉打击企业主恶意欠薪行为,依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5件5人,起诉6件6人,共为85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66万余元。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1条执法司法标准”,准确界定正当经营行为与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刑事打击扩大化,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定向发力精准脱贫攻坚。院领导带头深入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脱贫对策,制定帮扶措施。精心挑选四名青年干警,组成小分队进驻乡村,精准帮扶龙溪镇山下村和汤家村脱贫攻坚。认真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协助龙溪镇引进的“马家柚”项目,实行村级资产管理,努力实现“产销一条龙”服务目标,力争使贫困村人均收益达到脱贫线以上标准。积极协调交通部门,争取修路帮扶资金4万元,确保秋溪镇博溪村至龙溪乡山下村外环线公路顺利贯通。累计赠送价值6万余元的家电、书籍、药品、食品及办公用品,共为汤家、山下两村争取帮扶资金15万余元。

  不断强化生态司法保护。设立生态检察办案组,专门负责办理生态检察捕诉案件,并依法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件2人,起诉12件16人。突出加强侦查监督,分别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出售、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提前介入侦查3件。刑事检察部与诉讼监督部联合派员走访案发现场15个,调查谈话25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线索3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在区水利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并联合制定工作办法。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共向环保、林业部门发出检察3份,督促犯罪嫌疑人及相关当事人交纳生态修复费128.22万元,修复矿场3个、林地6.7亩,监督两名刑事被告人签订288.5亩公益林补植复绿协议。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突出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把强化诉讼监督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保障司法公正、社会公平,促进法治临川建设。

  切实加强侦查审判监督。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3件3人,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7件13人,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2件2人。深入开展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提升侦查监督实效。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定性错误的,提请市院抗诉案件4件4人,抗诉后改判2件2人。对法院程序性错误,或程序不当的行为,采取发出书面或口头建议等形式开展监督。

  突出抓好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监督纠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执行监督1件,终结审查1件;协助市院办理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案2件。狠抓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开展线索摸排,共收集公益诉讼线索36条,审查后初查线索13件,分别以被告人涉嫌失火罪、污染环境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2人。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活动,聚焦“长春长生疫苗事件”,派员深入走访调查,督促疾控中心及时发布真实信息,消除群众恐慌。努力增强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与实效,大力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向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向国土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督促其提起民事诉讼4起,成功追缴土地出让金8817万元。

  大力拓展刑罚执行监督。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认真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底数,着力监督纠正发现的问题。把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共排查财产刑犯罪129人,其中职务犯罪财产刑3人,依法督促法院逐一落实。积极主动做好社区矫正人员日常检察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核查摸底、纠正整改、完善制度等工作,共向社区矫正人员亲属发放问卷400余份。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工作,共立案48件,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8次,建议被采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45人。

  四、积极对接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参与反腐斗争

  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犯罪捕诉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9件10人,已提起公诉6件6人,为市、区两级监察委提供同步录音录像等技术支持20余次。

  高位推动,精心打造专业化队伍。在刑事检察部下设职务犯罪办案组,将具有专业特长、办案经验丰富、综合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配置到办案组,专门负责办理监察委移送的案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严格按照检察官权力清单,亲历提前介入、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事项。我院审查起诉的原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闵某某受贿254万余元的大案,被江西省检察院评为“入额检察长办案十大典型案例”,并通过省、市、区三级检察微信平台广泛宣传报道。

  无缝对接,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定期与监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除对个案办理进行沟通交流之外,还就信息共享、线索排查、案件通报以及案件异地管辖等问题进行协调和磋商,确保沟通顺畅、衔接精准、协作有力。坚持把提前介入调查作为办好监察委移送案件的有效方式,案件承办人提前与监察委对接,共提出补充、固定、完善证据和法律适用意见建议100余条。提前介入调查确保了案件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全年共决定逮捕职务犯罪7件7人,从受理到决定逮捕,平均用时仅为2天,确保所有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均被判决有罪。

  依法审查,严厉打击涉黑“保护伞”。坚持把“破网打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依法严格审查监察委移送的涉黑职务犯罪案件,先后依法审查起诉原宜黄县公安局长邹某某受贿案、原宜黄县检察院检察长陶某某受贿案、原宜黄县法院院长杨受贿案。多次组织涉黑涉恶专业化办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就证据审查、强制措施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开展深入分析与研判,适时制定公诉出庭方案,确保庭审效果。深入挖掘、及时提供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严厉打击基层组织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科学构建权力运行机制

  认真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和权力运行机制。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以员额检察官为中心组建办案团队,明确司法办案的职责权限,改变原有科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检察长三级审批制办案模式,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直接对案件作出决定。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配套工作,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促进检察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成立检察官履职权益保障委员会,制定相关工作办法,维护检察官职业尊严,确保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检察职责。入额院领导严格执行“入额必办案”的规定,6名入额院领导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09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次。

  严格落实人员分类管理。积极开展检察官遴选工作,补充遴选2名员额检察官。重新调整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将现有纳入中央政法专项编管理的61名检察人员分类为25名员额检察官、29名检察辅助人员和7名司法行政人员。扎实做好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工作,完成人员编制实名制工作,所有编制全部上收至省编办。着力抓好纪检监察人员划转工作,按照“人随编走”要求,完成纪检组长、监察室副主任的划转工作。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启动聘用制书记员和文员招录工作,共招录14名聘用制书记员、10名聘用文员。

  稳步推进“捕诉合一”改革。按照1名检察官搭配1名检察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的要求,在刑事检察部下组建6个专业化办案组。在各办案组内,按照原侦监、公诉人员交叉安排原则,确保每一个办案组内既有熟悉审查逮捕又有熟悉审查起诉的办案人员,促进捕诉之间快速融合。检察官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的规定履行办案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和口头报告等制度,对适用法律存有争议的新型案件,作出决定前必须口头报告并召开联席会议。对于重大敏感、证据存疑或者法律定性有争议的案件,视情况不同,分别召开检察官联席会、检察委员会,多方听取意见后作出决定。

  六、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带动业务建设和纪律建设,引领队伍建设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政治学习常态化。按照“提高政治站位、践行核心价值、砥砺自身修为、崇尚法律精神”的思路,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政治建设。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干部网络培训和全员轮训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等重点内容,教育引领全体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集体学习活动,学习检察改革政策,研究最新司法理论,查摆作风纪律问题,讲述革命先烈故事,全院举办《红色家书》诵读比赛1次。

  责任落实机制化。不断压实办案主体责任,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和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对照要求补短板、强弱项。狠抓以侦监、公诉为核心的重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标对表督促落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员额检察官办案月通报,及时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以公开和问责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常态化推送发生在群众身边、大众感兴趣的典型案例,提升办案社会效果和检察亲和度。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举办全院司法体制改革知识竞赛1次,脱产业务培训26期28人次。

  正风肃纪持续化。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部门负责人“五述一评”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加强纪律规矩教育,经常性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准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将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围绕落实“一岗双责”、会风会纪、精准扶贫等关键环节,开展廉政谈话和个别约谈80余人次。以整治“怕慢假庸散”等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检务督察,促进干警精气神持续好转。

  接受监督自觉化。主动真诚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积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或通报工作情况,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不定期走访全国、省、区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出席检察开放日活动,接受代表、委员询问,听取代表、委员意见,零距离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公开程序性信息1283条,法律文书61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1条。

  各位代表,2018年临川检察机关锐意改革,攻坚克难,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更加坚定,服务大局的理念更加牢固,司法办案的质效稳步提升,司法改革的正面效应逐步显现,检察队伍的精神面貌呈现新气象。一年来,临川检察机关共获省级集体荣誉1项、个人荣誉1次,市、区级集体荣誉2    项、个人荣誉9人次。临川检察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后,检察机关维护稳定、保障发展、服务民生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改革后,新的办案模式和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完全磨合到位,改革的整体效能有待进一步激发,检察智能化建设需持续推进;三是对照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能力和水平仍有不少提升空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精准施策,锲而不舍,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临川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临川区第四次党代会和本次大会精神,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新时代美丽幸福大临川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一是更加注重政治建设,在服务大局、保障发展上下功夫。认真研判、主动应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带来的新挑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思考谋划检察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在民生、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需求提供更加丰富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深度融入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着力保障全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平安稳定。深化细化服务“三大攻坚战”具体措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力抓好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是更加注重业务建设,在深耕主业、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作用,全面提升捕诉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强化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监督手段和监督效果,注重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推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切实把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定位发挥到位、履行充分。

  三是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在落地见效、科学运行上下功夫。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在专业化建设基础上实行扁平化管理,推进机构整合、职能优化。主动适应监察委员会办案工作新模式,及时转变理念,调整工作心态、工作布局和工作方式,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应有作用。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综合运用质量评查、流程监控、绩效考核、司法档案等内部监督手段,推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大力加强机制建设和业务标准化建设,形成程序严密、标准统一、责任明确的检察司法规范体系。

  四是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在苦练内功、厚植根基上下功夫。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打造富有新时代精神的临川检察文化。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坚决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检察人员在宗旨意识、司法理念、作风纪律和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稳步推进智慧检务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构建一体化检察业务、政务工作平台,推动实现检察工作数据内部互联互通、外部协同共享和智能化应用,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彰显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将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以贯彻本次会议决议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改革,砥砺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临川检察新篇章,以新的更加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70周年华诞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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