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构,主要任务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主要职责是:
(一)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二)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四)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五)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以及自行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八)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九)对社区矫正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十)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内设处室10个,包括: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及法警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7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6人,工勤编制人数7人。实有人数小计6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5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58人,工勤编制人数7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56人,遗属人数小计0人。
第二部分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307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6.9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48.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6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2.77万元;上年结转428.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7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307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6.9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22.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7.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5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54.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3.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3.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372.1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287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1.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1207.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148.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62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950.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7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08.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5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0.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8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8.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217.3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40.9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37万元,增长2.64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25日,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2022年检察院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弥补办案工作经费不足。
2)立项依据
根据县(区)人口数,案件数,在职干警数进行的科学测算。
3)实施主体
临川区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经费支出标准执行预算,并且做好中期及期末项目绩效评价。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59.36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上年减0.5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