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上午,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院党总支书记卢堂良同志按照《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党建“三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对我院各支部“三化”建设进行对标自查。
自查内容以《机关党建“三化”建设达标申报表》为标准。采用一看、二问、三讨论的方式进行,过程中对照任务栏逐一核对,并就各支部党建+品牌与支部书记深入沟通,要求各支部党建+品牌不仅要体现检察业务特征,还要突出工作特色亮点,防止党建和业务工作脱钩,坚决杜绝“两张皮”现象。
下一步,院党总支将结合各支部检察工作职能,以党建+品牌宣传为抓手,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为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