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

首页  丨   检察动态    检察新闻    理论研讨    以案说法    媒体播报    检察风采    公开听证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扫黑除恶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检务须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时间:2020-1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2017年12月11日修改)

 

  一、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二、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三、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四、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

 

  五、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

 

  六、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