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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深入分析业务数据的阶段性变化,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施策,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力度,提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抗诉的精准度,增强监督刚性和效果。深入推进行政诉讼、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加大行刑反向衔接跟进监督力度。充分研判、准确把握公益诉讼的可诉性,做到当诉则诉。
会议要求,要正确把握业务数据的升与降、监督办案的点与面、检察管理的破与立,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回归法律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要客观认识、准确把握业务数据变化,推动管理方式从“数据驱动”向“质效导向”转型升级。要坚持实质化、一体化和立体化的要求,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