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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还稀释了正版商标的商业和市场价值,请谨记,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是每个市场主体应尽的义务,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