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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同意录用曾若妤(女)、张小芬(女)、黄星宇、魏鹏四位同志为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