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小爱(化名),你好,你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我院决定召开听证会,请你周三上午来我院参加听证会。”
“我本人腿脚残疾,家里还有一个10岁的智障孙子要照顾,他妈妈离家出走了,爸爸外出打工了,实在家里困难……”
“行,那我们到你村里召开听证会”
……
5月29日下午,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就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召开了特殊的听证会,邀请了教师作为人民监督员,村干部以及司法所工作人员三人担任听证员。

听证时,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听取了嫌疑人陈述,征求了被害人意见。嫌疑人当场表示认罪认罚。
人民监督员从教师角度发表看法,村干部从基层矛盾化解方面发表意见。
“我深刻认识到我咬伤邻居的行为是不对的,自愿认罪认罚,请检察机关对我从轻处罚。”嫌疑人认真悔罪、认罪。
听证会后,嫌疑人与被害人握手言和。
“检察机关上门听证让我在感受司法公正的同时,充分感受到了‘司法温度’,也真正体会到了‘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的执法理念。”旁听村民也难掩心中的激动。
轻伤害案件易发、多发,看似“小案”,却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公平正义能否直达人心,如处理不当,容易埋下问题隐患或者激化矛盾。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坚持“办‘小案’要有‘大作为’”的办案理念,摒弃“坐堂办案”思维,做到走出去实地察看、坐下来听取意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充分运用检察公开听证守护“小案”里的“大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