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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张某、付某 申请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
时间:2021-09-23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基本案情】 

    

  2000年,张某、付某购买了天津市某小区住宅。因小区南侧一闲置空地的开发使用问题,张某、付某等小区业主与小区开发商长期存在民事纠纷。2019年6月,小区开发商未经规划部门审批,在争议地块建设围墙。张某、付某和小区其他业主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未果,便将开发商正在建设的部分围墙推倒,张某、付某因此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二人不服行政处罚,2019年向天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但市公安局维持了处罚决定。随后,二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但一审、二审和申请再审均未得到法院支持。2020年12月19日,张某、付某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天津市二分院”)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天津市二分院审查认为该案属于典型的行政、民事争议交织案件,引发争议的根源是付某、张某等小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长达20年的民事纠纷。为一揽子解决争议,天津市二分院在2021年3月26日召开公开听证会。 

    

  (一)听证会前充分准备,查明分歧事实。听证会召开前,检察机关调取了关联案件卷宗材料,分析研判了基本事实,多次接访张某、付某,全面听取申请人诉求,并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了解了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过程。此外,联合城市规划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前往开发商公司调研,掌握了争议地块的规划性质、围墙建设审批等关键问题。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教授等3人担任听证员,并提前向听证员介绍了基本案情、争议焦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因该案所涉民事纠纷,天津市二分院通知小区开发商也派员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会参加人充分发表意见,确保听证质效。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事实,听证会参加人进行了十余回合的陈述、提问、辩论。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和听证会现场情况,深入提问。经认真评议后,听证员形成一致意见,认为申请人推倒围墙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能够达到教育和惩治的效果,但开发商建围墙也存在过错,应予纠正。同时评议意见还分别指出了申请人和行政机关、第三方在化解矛盾争议时的不当之处。张某、付某、公安机关、小区开发商都一致认可听证员的意见,表示愿意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妥善解决纠纷。 

    

  (三)跟踪落实听证会成果,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后,检察机关继续与当事人沟通协调,参考听证员意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并组织召开了争议化解协调会。在多方见证下,当事人就该案行政争议和背后的民事纠纷化解达成了一致意见。张某、付某撤回了监督申请并承诺息诉罢访。街道执法部门、小区开发商承诺将就争议地块的开发加强与小区业主沟通,充分保障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该案的行政、民事争议最终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典型意义】 

    

  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着大量行政、民事争议相交叉的情形,关联民事争议的解决对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一揽子解决行民交叉案件,检察机关全面考量案件争议焦点,通过公开听证会的形式,查明行政争议背后的民事争议,找准产生矛盾纠纷的根源。通过各方参与的公开听证会,搭建当事人沟通了解的平台,由检察官、听证员充分释法说理,消除意见分歧,有效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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